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美术联考 > 文章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教育部 2006-12-11 16:35:06
来源:教学厅〔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见附件一)。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质量和公正。

二、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专业考试和录取管理工作

  自2007年起,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名单见附件二)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均应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有关高等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各省级招办、高等学校应严格规范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加强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2007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应为本地区考生单独组织或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招生学校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或自行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试时,要重视规范采集考生有关信息,可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调取考生电子照片等有关报名信息,并加强协调与沟通,强化对考生专业考试的资格审查、身份确认及合格考生的公示工作;对本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三)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招生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我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努力维护艺术类专业招生秩序

  各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要成立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组成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并及时纠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学校要报经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备案后方可组织专业考试,并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05?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省级招办要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对组织专业考试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各省级招办要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一、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请点击查看 
       
二、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三、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略)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